供人〔2010〕20号
关于推荐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县区供销社:
根据省供销社《关于召开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供人〔2010〕27号)精神,省社拟于2010年9月在合肥召开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现将推荐会议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会议代表211人(其中,特邀代表8人)。宿州市供销社系统代表10名(具体分配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代表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㈡积极拥护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开拓,做出了突出贡献。
㈢热爱和熟悉供销合作社事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较强的议事、参事能力。
㈣坚持合作制原则和为农服务的宗旨,在为“三农”服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成绩突出。
㈤能密切联系广大社员和群众,代表社员和农民群众利益,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㈥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县区供销社要根据市供销社下发的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认真落实代表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推荐的人选要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当地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提供书面材料。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2010年8月5日前,将经审定的《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一式两份,以及每位代表两张二寸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等材料一并报市社人教科。
四、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泽民 联系电话:3905857
附件:⒈代表名额分配表
⒉代表登记表
⒊代表名册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宿州市供销社系统参加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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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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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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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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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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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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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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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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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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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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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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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供销社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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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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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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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系社属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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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供销社
|
2
|
1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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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代表系农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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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 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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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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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代表系专业合作社代表
|
|
灵璧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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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1
|
1
|
职工代表系基层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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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 县供销社
|
1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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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
|
2
|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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